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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團體盼放寬加班時數上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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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稿時間:2015/04/20 20:34 最新更新:2015/04/20 20:34

(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20日電)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今天再度呼籲,期待政府能放寬對加班時數的限制至60小時,否則許多急單會被迫轉單,導致勞工工作機會減少,對勞工不見得有利。

「加薪4法」及縮短工時案,工商界火力全開,接連拜會立法院長王金平、行政院長毛治國,希望擋住部分法案,以免勞資對立惡化。

為達共識,勞動部長陳雄文下午與工商團體代表會面,溝通工時縮減及相關配套措施等議題。

林伯豐在閉門會議後受訪說,這次會面已表達8大工商團體的期望,陳雄文也清楚說明行政院的立場,可以明顯看出這次的修法,尤其是勞基法第29條,還是由立法院主導。

林伯豐認為,陳雄文很清楚產業界的要求,但也有他的無奈,在縮短工時方面,行政院的初審版本還沒送入立法院,因此雙方再次溝通希望能「講清楚」。

林伯豐贊成,法定工時可從現行的雙周84小時改為單周40小時,但應配合加班上限調整,由每周加班46小時增加至60小時,才符合企業需求。

他強調,政府若對加班時數限制太嚴格,恐導致季節性產品的急單找不到人做,企業主要保全利潤只能轉單,若訂單被轉到中國大陸、印尼、越南等國家去,台灣勞工工作機會就會減少。

況且,林伯豐表示,陳雄文提的是非常極端的案例,訂單不是3天有、3天沒有,彈性工時運用還是有極限。

至於加薪,他重申,應要有市場條件,如果薪水太低,企業也很難找到人,但如果賺錢了,就應該分紅給員工。1040420

 

 

資料來源:http://www.cna.com.tw/news/afe/201504200391-1.aspx

 

 

我也不贊成工作時數綁死死的

這樣也會影響想要加班的勞工

重點應該是保障勞工的最低底薪以及加班薪資

有非常多的企業雖然薪資符合規定

但是卻要求員工的加班只能補休換休不發薪

然而很多工作根本沒多餘的人可替換可以休假

而企業又無恥的訂定加班補修年底前須休完否則歸零

這不是變相壓榨勞工嗎?

這個比訂定工作時數還重要吧

工作時數越少黑箱加班時數越多

但是勞工領到的薪資卻沒有變多

到最後過勞的一樣過勞,沒錢的依舊沒錢

弱勢的勞工一樣得不到保障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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